设为首页
加入收藏
2013年9月9日孟洪祥依法接受涉嫌出售
2013年1月20日孟洪祥律师依法接受涉
2013年1月20日孟洪祥律师依法接受枣
2013年1月4日孟洪祥律师依法接受枣庄
2012年12月25日孟洪祥律师依法接受
2012年12月5日孟洪祥律师依法接受枣
2012年7月19日 孟洪祥律师依法接
2012年6月27日孟洪祥律师依法接受枣
山东省东营市律师协会关于律师量刑辩护的规
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《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
山东省高级法院缓刑适用若干问题指导意
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
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性质认定
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
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
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
当前位置-> 法律文书
刑事附带民事授权委托书
发布时间:2012/6/2 8:21:15 浏览次数:1787
授 权 委 托 书
委托人:
,身份证号
委托代理人:
工作单位:山东 律师事务所律师
现委托
在
诉我
纠纷一案中,作为我的刑事辩护人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委托代理人。
委托权限:刑事辩护;附带民事诉讼代理,具体为
。
特别约定:为了确保委托人的诉讼权利,律师不得代收法律文书。
委托人:
二0一0年 月 日
版权所有:枣庄(鲁南)刑事辩护律师网 电话:18606328517 手机:18606328517 传真:0632-3334056
公司地址(枣庄):枣庄市新城区民生路659号嘉汇大厦八层22-25号 邮箱:
[email protected]
技术支持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