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
 
2013年9月9日孟洪祥依法接受涉嫌出售
2013年1月20日孟洪祥律师依法接受涉
2013年1月20日孟洪祥律师依法接受枣
2013年1月4日孟洪祥律师依法接受枣庄
2012年12月25日孟洪祥律师依法接受
2012年12月5日孟洪祥律师依法接受枣
2012年7月19日 孟洪祥律师依法接
2012年6月27日孟洪祥律师依法接受枣
山东省东营市律师协会关于律师量刑辩护的规
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《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
山东省高级法院缓刑适用若干问题指导意
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
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性质认定
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
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
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
当前位置-> 法治新闻

山东金洲置业有限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启事
发布时间:2014/10/4 11:33:48  浏览次数:990   

山东金洲置业有限公司
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启事
       
    为依法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,特聘请山东法扬律师事务所律师孟洪祥、张道放担任常年法律顾问,今后本公司有关法律事务均委托常年法律顾问办理,特此敬告社会各界。
    法定代表人:   殷圣晨
    律师办公地址:枣庄市市中区青檀北路227号    
    电话:0632-3330586   18606328517  
    传真:0632-3334056
    E-mail:[email protected]
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
版权所有:枣庄(鲁南)刑事辩护律师网  电话:18606328517 手机:18606328517   传真:0632-3334056

公司地址(枣庄):枣庄市新城区民生路659号嘉汇大厦八层22-25号  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   技术支持: